close

前兩天,有人告訴我說,

我有一個女朋友,

而且還有我老爹當靠山,

她常常要我早起和晚睡,

用掉我最多的精力,

常常要陪她都不能夠出去玩,

讓某人粉吃醋,

還要和她搶時間,

她的名字叫做阿蓮,

 

~這號人物是誰ㄚ?

我怎麼都不知道,

我哪有時間再去交一個女朋友勒?

 

結果是,這個女朋友就是

我的公司….哈哈哈!

真的是有創意的說法,

那麼,的確是,

我的確是用掉最多的時間在這個人身上,

很多時候為了陪她

甚至到了不吃不睡的境界,

 

很妙的譬喻,

算妳們有創意!

有趣極了!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zerolu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