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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兩天,有人告訴我說,
我有一個女朋友,
而且還有我老爹當靠山,
她常常要我早起和晚睡,
用掉我最多的精力,
常常要陪她都不能夠出去玩,
讓某人粉吃醋,
還要和她搶時間,
她的名字叫做阿蓮,
嗯~這號人物是誰ㄚ?
我怎麼都不知道,
我哪有時間再去交一個女朋友勒?
結果是,這個女朋友就是
我的公司….哈哈哈!
真的是有創意的說法,
那麼,的確是,
我的確是用掉最多的時間在這個人身上,
很多時候為了陪她
甚至到了不吃不睡的境界,
很妙的譬喻,
算妳們有創意!
有趣極了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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